省劳动保障厅警示:节后务工求职慎签合同
山西青年报讯(记者徐俊斌) 25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求职警示,提醒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看合同是否盖有劳动保障厅的公章,条款中的工作时间、工资发放和保险等内容是否明确。
据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农民工要拒绝签订一些不合理的合同,尤其是与非企业合法主体签订合同,因为只有与持有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签订的合同才是合法的。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常常自行起草劳动合同,并在其中加上一条“伤亡自理”,这一条规定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属于无效合同,而且有了这样的约定,用人单位常常会放松管理,忽视生产安全。还有些合同没有明确劳动者该享受的待遇,只是口头协议的约定,若发生纠纷,劳动者就很难取证。有些企业向劳动者提交的合同正文看似合理,但却在其后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条款,一定要看清问明后再签。
此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针对节后农民工求职高峰,将对招工过程中存在的发布虚假信息、超标准收取求职者费用以及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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