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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入场注意事项

一 用人单位持相关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及副本复印件;2,承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3,招(聘)工简章(加盖公章))在一楼综合 服务台办理登记手续,交纳招聘席位费预约席位.

二 招聘简章经中心审核备案后由中心统一印制,张贴.

三 招聘会时间为每周六8:30--12:00,用人单位凭票据入场,在一楼综合服务台凭票领取《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胸牌》,招聘表格等 资料到指定席位就坐。

四 用人单位若不能在招聘当天9:00前入场,预约招聘席位自动取消。

招聘会期间,用人单位若有疑问,请与综合服务台工作人员联系。

六 没有提前预约招聘席位的用人单位,持相关证件到综合服务台直接办理。

七 招聘会结束后,用人单位将《用人单位信息反馈表》,《胸牌》交回综合服务台。

对于用人单位招聘成功的人员,我们可继续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办理劳动合同鉴证,人事档案委托存放(代理), 代缴社会保险等配套服务。

办理用工手续须知

一 用人单位领取相关表格

二 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加盖有关印章,同时提供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就业失业证》,职业资格证等.

三 审核相应资料后,予以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等相关手续。

办理《就业失业证》须知

1 失业人员应提供下列资料:(1)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3)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 经审核,证件齐备,符合条件者签发,《就业失业证》,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证》进行求职登记,享受就业服务。

3 《就业失业证》实行年审制度。当年末就业的失业人员,要在当年12月1日至30日进行年审,加盖年审印章,不按规定年审的, 《就业失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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