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接收单位三年内不得安排退役士兵下岗
只要不是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3年内不得安排退役士兵下岗。昨日,太原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太原市政府通知指出,全市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积极完成安置退役士兵任务,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严禁任何部门、任何行业和单位下发针
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凡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相违背的行业文件一律不得执行。
太原市政府要求,凡是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接收单位要从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并尽快安排上岗;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3年内不得安排退役士兵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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