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以《劳动合同法》颁布为契机,大规模组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在全省集中开展了“签约行动”,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91%,规模以上国有企业基本签订了集体合同。同时,出台了《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暂行办法》,全面开展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省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成立了劳动关系法律政策研究委员会、企业工资分配研究委员会和集体协商研究委员会,使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9月份,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调整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档分别提高60元,同时提高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全面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 四是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建立了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积极预防和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在全省开展了以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共排查用人单位86395户,涉及用工人数1—92万人,清理拖欠工资4000余万元。五是建立健全调解、仲裁和诉讼有机衔接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对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把绝大多数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l至9月份,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51452件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249起,案前调解1.6万起,一些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市县工作]
太原市努力推进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是采取不同的方式对破产企业的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清算。对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破产的企业,以企业上年实际缴费工资总额的6.5%计算10年核定,一次性缴纳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对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已经破产的企业,先把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纳入医保,承继接收单位可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5%计算 10年分期缴纳。通过此办法,山西纺织印染厂等先期破产的5000余名职工先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通过申请财政支持,企业重组、兼并带动和征收一定风险金等方式多渠道促进困难企业参保。目前,太原市财政已对太原市橡胶二厂、太原市牛羊肉类加工厂、太原市磁材电机厂等企业拨付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太原锅炉有限公司兼并了太原锅炉厂、太原变压器厂,这些单位全部纳入了医疗保险。三是对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缴费基数以社会平均工资的 60%按比例缴纳目前。目前,全市6.4万名下岗职工,其中中央省月企业3万人,市属企业3.4万人均参加了医疗保险。四是对于一些缴费确有难度、退休人员多、患病职工多的特困企业,采取了女将欠费挂帐,优先保证职工看病的政策支持。目前,已对太原变 &器厂、鼓楼菜市场、华盛商场、劳保公司、太原灯泡厂等特困企业女费挂帐400多万元。五是按照“中介机构组织、经办机构登记、银行网点托缴”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十余家中介机构为2.4万多名灵活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 目前,全市困 @企业的21万名职工中,已有20万人分期分批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已全部纳入医保。(太原市劳动保障局)
[简讯]
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贯彻《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在长治举行。为提高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9月18日至21日,省劳动保障厅在长治市举办了第一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班。长治、晋城、吕梁、临汾、运城5个市、62个县(市、区)的劳动保障局分管领导以及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共260多人参加了培训。张健厅长围绕制定和颁布《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以及下一步做好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等三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厅人事教育处)
榆次区启动秋季招聘洽谈会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此次招聘会,共有90多家用工单位参加招聘,提供岗位2000余个,涉及管理、服务、营销、机械制造及维修等50多个工种。在与落实就业政策、职业培训、政策咨询、权益保障相结合的同时,这次招聘活动还采取了以下新措施,一是强调创造平等的就业环境,要求企业在招聘中避免设置年龄、性别、户籍等职业准入条件,更好地促进公平就业;二是根据形势需要,将大中专毕业生列为招聘服务的重点,努力搭建校企供需对接平台。(晋中市劳动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