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情况调研报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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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策与措施

  1. 完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再就业培训管理机制

  要完善再就业培训政策,按照中央政府“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制定完善就业培训法规,加强培训管理工作,增强培训的市场针对性,逐步做到,先培训、再就业、凭证上岗。改变单一采用行政手段促进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办法,用优惠政策鼓励,用市场信息引导,促使下岗职工自愿参加培训。

  建立健全再就业培训管理机制,以劳动部门职业培训机构为主导,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依托,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为辅助,共同参与再就业培训工作的管理机制。要规范培训--鉴定--就业运转程序,促进管理机制的形成。

  2. 开展综合性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针对当前劳动力市场对劳动者素质要求不断提高的趋势,职业培训单位要在开展“短平快”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的基础上,联合教育部门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开发中、高等职业培训教育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并行制度,使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基础、不急于就业的下岗职工有机会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以满足下岗职工对不同层次培训的需求。

  3. 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再就业培训工作的管理

  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现代化管理,使用计算机对职业培训单位、专业设置等信息和下岗职工参加培训信息进行动态跟进管理,这样既有助于培训的统筹规划和培训后的再就业跟进服务,又便于对发放生活费、清理劳动关系等再就业工作的其它行政管理。此项工作应做为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4. 不断增加培训的资金投入

  目前,国家政策是对下岗职工免费培训,免费介绍职业。但培训和职业介绍本身必须有成本的投入。我国就业服务机构大部分是自收自支的事业性单位,参加再就业培训的职业培训单位更是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不可长期提供免费培训。因此,必须将培训的投入纳入正常化管理,从国家各级财政预算中明确资金渠道,形成培训——就业——纳税——失业——再培训的良性循环,以适应培训市场化运作进程。

  5. 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国际交流

  为推进再就业培训工作,要加强学习,取长补短。要注意与国际上的交流,我们现行的一些做法,很多都是学习国外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总结设计出来的。培训工作的组织,培训质量的提高,培训教程的设计,培训教材的改进,也应不断总结国内外经验,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进化。

  我们希望通过国际劳工组织联系,与具有先进培训经验的国家共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多种合作,开发双边、多边、国际互认共认职业资格证书,开展互教互培互学互用合作项目,不断丰富培训经验,使中国的职业技能培训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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